凡十八歲以下的心臟病童,於本會全國36家合約醫院住院就醫治療,經濟上有困難時,可於住院期間,向各合約醫院的社會服務部申請本基金會醫療費用補助,補助範圍包括住院、檢查、藥物治療及全民健康保險沒有給付的醫療費用,由醫院社工人員開立申請書並評估家庭經濟狀況及醫療費用金額後,再決定基金會補助的金額,基金會的醫療費用補助金額會直接從住院帳單中扣除。每次住院補助最高上限金額為新台幣壹拾陸萬元,同次住院如因病情需要,得再申請補助,但須先以書面及申請表送基金會審核同意。
一、Sildenafil 建議補助對象: 因先天性心臟病全身至肺部血液分流( systemic-to-pulmonary shunt)所導致的肺部高血壓病患,經心導管檢查以及心臟血管專科醫師評估,並非原發性肺部高血壓(Idiopathic pulmonary arterial hypertension)、左心疾病導致之肺部高血壓(Pulmonary hypertension with left heart disease)、結締組織疾病(Connective tissue disease)或其他原因形成之肺部高血壓,並且符合以下任一項情況者:
二、補助年齡 18歲以下為原則,超過18歲以上者,在學者請檢附在學證明書
三、補助原則
為了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基金會免費為學童做心音圖及心電圖檢查,檢查結果經醫師判讀及聽診後,將疑似先天性心臟病學童,轉診到醫院做進一步的確認檢查,轉診到醫院所需的費用由本基金會全額補助。
先天性心臟病的發生率約占新生兒的千分之八至十,絕大部份的孩童經治療後是可痊癒的。少部份嚴重的先天性心臟病必須進行階段性的手術,在等待手術的過程中或手術後的恢復期,因心臟無法維持穩定的功能或功能尚未復原,因此居家照顧期間需使用輔助性的醫療儀器,如:血氧監視器或氧氣製造機。為減輕心臟病童家庭長期租用或購買醫療儀器的經濟負擔,本會自2004年開始購置相關的居家照顧醫療儀器,提供給需要的心臟病童使用;為了讓病童與家長在居家醫療器材借用上更具彈性及讓社會大眾的愛心捐款更有效率的運用,於2016.5.11修訂「居家醫療器材補助辦法」,改採補助儀器租借/購買方式,有需要的病童及家長可與我們聯絡,或向本會合約醫院的社工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