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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家庭內未滿十八歲兒童及少年全民健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申請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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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準備資料(備齊資料後至戶籍所在地之公所辦理): 1.全家人口戶籍謄本。(全家人口需包含兒童少年之父母、祖父母) 各縣市政府戶政事務所 2.全家人口96年度所得清單、財產清單、稅籍清單。 各縣市政府稅捐處 3.申請人印章。 4.身心障礙者或國中以上學生,請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學生證影本。 5.外籍配偶請附居留證影本及護照影本。 6.所得資料如有財產交,請附不動產買賣契約影本、土地登記謄本、資金流向相 關支出憑證及資金流向說明書。
審查標準: 1.家庭總收入平均未超過最近一年消費支出90%(98年度金額為新台幣16,188 元)。 2.家庭存款本金、有價證劵、投資及其他動產價值平均分配每人每年未超過新臺 幣15萬元。 3.家庭土地及房屋價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全家人口應計算範圍: 1.配偶。 2.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4.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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